山东省关于装配式建筑(农村自建房,轻钢别墅)的实施意见
目标:2017年,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左右;到2020年,济南、青岛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其他设区城市和县(市)分别达到25%、15%以上;到2025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
保障:在建设用地安排上要优先支持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享受贷款贴息等税费优惠;外墙预制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3%),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