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关于装配式建筑(农村自建房,轻钢别墅)的实施意见
目标:到2020年,全区培育2家以上有一定竞争力的本土装配式建筑企业,引进3家以上国内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建成4个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其中,拉萨市要完成2个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日喀则市要完成1个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
“十四五”期间,相关项目审批部门要确保国家投资项目中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0%。
保障:经费保障;优先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装配式建筑工程部品部件生产项目用地享受工业用地政策;享受各项招商引资政策优惠;税收优惠政策;信贷支持;加大行业扶持力度。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原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